中央研究院跨領域研究計畫

生成式 AI 的
風險分析與科研治理

因應生成式人工智慧爆發所帶來的潛在衝擊,本院組織跨領域專家,聚焦於技術風險防護、權益保障、倫理框架以及負責任的科研行為。

關於研究小組

成立緣由

112年10月初,因本院研究人員釋出繁體中文語言模型CKIP-Llama-2-7b 公開測試,引發爭議。為積極因應,本院旋即於112年11月1日邀請院內外各領域專家學者組成「生成式AI風險研究小組」。

初始任務與成果

本小組初始任務是為回應外界關注、立法委員質詢及113年度預算審查主決議所需。

小組主要針對「生成式 AI風險及其管理機制」、「研究開發大型語言模型之著作權保護機制」,以及「本院研究人員以中研院名義從事相關學術活動之規範」等問題,進行跨領域研究,並提出相關建言;透過小組成員的共同努力,本院於113年7月8日依限將「生成式AI風險研究小組研究報告」函送立法院,完成階段性任務。

深化研究與轉型運作

113年7月,本院成立AI推動辦公室,本小組也配合轉型成為AI推動辦公室的核心業務之一。

後續的運作,以「生成式AI風險研究小組研究報告」為基礎,針對特定AI風險主題,採取「主題導向」方式持續進行研究,不定期開會討論,集思廣益,逐步累積研究成果及政策建言,並適時對外公布之方式進行,以善盡本院學術研究之任務與社會責任,共同為臺灣AI發展貢獻心力。

小組成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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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任 委 員 會 名 單

召集人

李建良 特聘研究員

法律學研究所

副召集人

莊庭瑞 副研究員

資訊科學研究所

專家委員 (10名) 依姓氏筆畫順序

何之行 副研究員歐美所
李姿儀 助理教授臺科大專利所
李韶曼 助理教授成大敏求學院
林勤富 教授清大科法所
洪子偉 研究員歐美所
洪淳琦 副教授清大科法所
陳陽升 助研究員法律所
陳舜伶 副研究員法律所
陳璿宇 研究員統計所
劉定基 教授政大法學院

院方代表 (4名)

  • 邱繼輝 執行秘書學術諮詢總會
  • 周崇光 處長學術及儀器事務處
  • 陳伶志 處長資訊服務處
  • 邱文聰 處長智財技轉處
前 任 委 員 會 名 單 114年

召集人

李建良 特聘研究員

法律學研究所

副召集人

莊庭瑞 副研究員

資訊科學研究所

專家委員 (12名) 依姓氏筆畫順序

何之行 副研究員歐美所
李育杰 研究員資創中心
李姿儀 助理教授臺科大專利所
侯宜秀 律師侯宜秀律師事務所
洪子偉 研究員歐美所
林勤富 教授清大科法所
邱文聰 研究員法律所
陳陽升 助研究員法律所
陳舜伶 副研究員法律所
陳璿宇 研究員統計所
黃泰然 助理教授臺科大專利所
劉定基 教授政大法學院

院方代表 (3名)

  • 邱繼輝 執行秘書學術諮詢總會
  • 陳伶志 處長資訊服務處
  • 陳建璋 處長學術及儀器事務處
歷 任 / 創 始 小 組 名 單 112年-113年

召集人

李建良 特聘研究員

法律學研究所

副召集人

莊庭瑞 副研究員

資科所副研究員

創始小組學者專家 (10名) 依姓氏筆畫順序

李育杰 委員資創中心
李姿儀 委員臺科大專利所
邱文聰 委員法律所
侯宜秀 委員AIE學校秘書長
洪子偉 委員歐美所
許永真 委員臺台資工系
陳舜伶 委員法律所
黃泰然 委員臺科大專利所
蔡宗翰 委員人社中心
劉靜怡 委員臺大國發所

初始院方代表 (3名)

  • 邱繼輝 執行秘書學術諮詢總會
  • 陳伶志 處長資訊服務處
  • 陳建瑋 處長學術及儀器處
RESEARCH REPORT

風險分析與可能對策

研究小組針對大型語言模型(LLMs)所盤點之五大核心風險治理領域

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保護

探討模型訓練資料抓取與合理使用界線、AI 生成物是否受著作權保護之認定,以及研發大型語言模型時的版權保護防護機制。

個人資料保護與資料治理

聚焦於大量預訓練資料中潛藏的隱私洩漏風險,評估「去識別化」技術在 LLM 時代的挑戰,並研擬資料蒐集、利用的合規資料治理方案。

技術風險治理與使用者保護

深入分析模型幻覺、系統錯誤回答、提示詞注入攻擊等系統功能缺失之成因,並評估訓練資料影響因素以加強防護。

民主影響評估與公共領域風險

分析自動化生成文本與深偽技術(Deepfake)在公共輿論操弄、虛假訊息普及以及在地化觀點偏誤上,對民主秩序所帶來的潛在威脅。

社會衝擊與環境影響風險治理

評估大型 AI 系統布署對勞動力市場結構、數位鴻溝等社會面衝擊,同時關注高算力帶來的耗能、高碳排及水資源消耗之環境負荷議題。

ACADEMIC INTEGRITY

使用生成式 AI 之三大核心準則

旨在協助研究人員在運用生成式 AI 時,持續實踐負責任的研究行為

確保 AI 生成內容的正確性

生成式 AI 係根據大量資料所學得的語言模式進行推算,其生成的結果可能錯誤、虛偽 or 具危害性。研究人員必須對 AI 生成的內容進行確實的人工檢核,以確保使用 AI 生成內容之所有資訊、數據、引用來源的正確性。

維護個人隱私與資訊安全

任何與生成式 AI 共享的資料,均可能被納入其訓練資料庫。因此,研究人員不應將個人資料、未公開的研究成果、機密資訊、應保密或未經同意公開之資訊提供給生成式 AI。此外,研究人員從事具保密義務的工作(如:同儕審查、研究計畫審核等)時,應避免使用生成式 AI,以免影響他人或機構的權益。

實踐研究透明性與課責性

研究人員在使用前,應先充分瞭解學術機構、經費補助機關、期刊與研討會對生成式 AI 的最新規範。凡在研究過程中實質使用、或成果包含 AI 生成內容者,皆應依學術慣例與著作權法進行披露與適當標示。研究人員應對其研究行為與最終成果負起完整責任。

學術指引與官方資源

國科會指引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生成式 AI 相關指引規範常見問答

國內學術研發與生成式人工智慧應用之核心遵循指引。

開啟外部連結
中央法規

人工智慧基本法

開啟外部連結
本院公告

中央研究院使用生成式 AI 之參考指引

協助院內研究人員運用生成式 AI 時,持續實踐負責任研究行為之完整指引。

下載指引 PDF
本院成果

中央研究院生成式 AI 風險研究小組成果報告書全文

民國113年6/7月編纂完成,函送立法院之完整跨領域研究與治理建言報告。

下載報告 PDF
僅限內部委員使用

研究小組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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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白倩華小姐
pai0326@as.edu.tw

通訊地址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學術及儀器事務處)